昆明试管婴儿医院 https://yyk.fh21.com.cn/hospital_6900.html 广东肇庆,一老人得知儿媳与同村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,一气之下将男子家鱼塘的电箱及门窗砸烂,造成男子经济损失高达19万元。可到案后,老人却认为其砸的只是门窗玻璃,并没有故意破坏电箱。因此鱼塘的经济损失与自己无关。但法院却有着不同的看法。 梅先生是一名机械修理工,与妻子邓某结婚多年,婚后育有一儿一女,小日子过得还算红火。 梅先生的工作地点在广东韶关,远离了肇庆老家,一年到头也回不了几趟家。为打发寂寞的时间,邓某在同村男子高某家中打工,为其打理3口鱼塘。不料,两人竟然日久生情,发展成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。一天,公公梅大爷因家中的孙子生病了,来到高某家中找邓某,原本想叫她回家照顾孙子,不料却发现了她与高某的不正当关系,当场气的怒火中烧。正所谓"家丑不外扬",梅大爷最终克制了情绪,没有在高某家大吵大闹。 回到家中,他痛斥邓某的所作所为,并说:"只要你断绝与高某的来往,我就既往不咎,否则我就将你们的关系公之于众,让亲朋好友们笑话。"对于公公的善意,邓某没有回应。之后,她继续到高某家中打工,维持两人的不正当关系。案发当天,忍无可忍的梅大爷手持铁棍来到高某家中,对其门窗进行打砸,路过的村民纷纷上前劝他冷静。望着眼前3口鱼塘,梅大爷愤怒的咆哮:"我儿媳帮你养鱼,你却破坏我儿子的家庭,高某,你欺人太甚啊!" 说完,梅大爷举起铁棍,狠狠砸向了一旁的电箱。电箱瞬间火花四射,严重损毁,鱼塘里的氧气机随之断电停止工作,没有了氧气,鱼塘里的鱼陆续出现了死亡。 高某瑟瑟发抖,随后在路人的掩护下慌忙逃窜,并报了警。警察也很快赶到现场取证,并将梅大爷带走调查。 梅先生得知后,马不停蹄的赶回家中,邓某因为害怕带着儿女暂时回到娘家居住。 事后,高某对3口鱼塘的经济损失做出了评估,总共高达19万元。 很快,检方以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,起诉了梅大爷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65规定: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,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以及赔偿。 其次,根据《刑法》第275条规定:行为人以任何形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,且被毁坏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,可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;若被毁坏财物达5万以上,可对行为人处3至7年有期徒刑。 庭审中,梅大爷辩解:"因为高某破坏了我儿子的婚姻家庭,与儿媳邓某有不正当关系,所以我才上门打砸,但我只是打砸了他家的门窗,至于那电箱,是我不小心砸到的,因为我患有白内障视力模糊,并非故意。" 对此,检方提供了向警方递交的报告:在案发现场电箱周围,没有发现其它打砸过的痕迹,电箱是被一击即中而损坏的。 也就是说,梅大爷的辩解直接被推翻,他是故意打砸了电箱。 高某随即要求梅大爷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赔偿,约合人民币19.5万元。 听到这,梅大爷愤怒的对高某说:"你伤害了我儿子的家庭,请你先进行赔偿。况且,我只是打砸了电箱,你鱼塘的鱼死亡压根就跟我没有关系!" 双方展开激烈的争辩,但法院却有不同的看法:第一,高某虽然插足他人的婚姻家庭,存在一定的过错,但只限于道德层面。第二,因为高某家的电箱被梅大爷打砸损坏,导致了高某家中断电,鱼塘里的氧气机无法正常工作,这中间存在因果关联的关系,也是鱼死亡的真正原因。最后,法院认定梅大爷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罪名成立,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,并赔偿高某19万元经济损失。听到这个判决,许多网友都对梅大爷表示同情,一致认为他都是为了儿媳,才逼于无奈做出愤怒的举动。然而社会终究是要靠法律来维护秩序,不论出于什么原因,梅大爷都无权对他人动用私刑和打砸,这一点,希望大家能够理解。 望着父亲锒铛入狱,梅先生泣不成声,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,也超乎了妻子邓某的预料。男人赚钱养家,天经地义,可身为妻子的邓某不仅没有理解,反而做出背叛婚姻的行为,在梅大爷第一次劝导下,仍我行我素,一错再错,最终造成无可挽回的局面,实在令人唏嘘。邓某婚内出轨,现如今已经实锤了,如果接下来梅先生提起离婚诉讼,估计邓某在财产分割方面,会分少很多。倘若两人离婚,大家觉得:高某会和邓某走到一起吗?我个人认为:不会,高某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男人,他给不了邓某一个温馨甜蜜的家。朋友们,您觉得呢?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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